各系部及国教院:
根据《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关于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 》及《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我院各级参保学生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我院2013、2014、2015级在校大学生。
二、报销材料:
在校医务室就诊的参保学生凭学生证、医保门诊发票办理报销手续;在校外医院(马鞍山市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的参保学生请携带学生证、就诊医院的门诊病历记录、门诊发票办理报销手续。
本次报销采用银行卡转账形式进行汇款,学生进行报销时还须提供一份由本人在马鞍山开户的中国建设银行或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
三、报销程序:
(1)霍里山校区的学生请于2017年1月3日、4日8:30---11:00;14:00---16:30将以上材料交至校园卡服务中心4#窗口。
(2)后勤保障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
(3)完成审核后财务部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汇款工作。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后勤保障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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