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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学生医保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06 浏览次数:

各系部、国教院:

我院关于2015年度学生医保的办理工作现已展开,现将续保及新参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学生范围

本校在读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保缴费标准

学生缴费35//年。2012-2014级学生入校时已统一收取,不需另缴。

享受城乡低保、重残、孤儿等困难群体待遇的学生享受相应的参保优惠政策。其中,低保、重症残疾学生缴费20//年,孤儿学生参保免费。参保时,参保人员享受参保优惠政策须提供收取其优惠证明。

三、参保手续

1、请2014级各专业(包括国教院)补全《2014级各专业医保信息登记表》中学生的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两部分内容;

2、请20122013级各专业(包括国教院)确认本专业同比去年有无学生入伍、退学等变动情况,如有的话请于1017前告知总务科医保工作负责人。

3、请2012级会计、工管、土木、水利专业将其专升本学生信息填写在《医保信息登记表》中;

4、请2011级各专业(包括国教院)自愿参保的学生将相关信息填写在《医保信息登记表》中。

52011级学生办理参保手续需要持一式两份纸质的本专业医保信息登记表前往计财处缴费。缴费完成后,将一份计财处签字确认的纸质登记表和登记表电子稿于1017前交送至行政楼207

6、请各专业在填写完《2014级各专业医保信息登记表》和《医保信息登记表》并确认信息无误后于1017前发送给总务科杨帆。

 

注:《医保信息登记表》中“优惠类别”填写数字“1至“3,“1为低保,“2为重残,“3”为“照顾”即五保、孤老和孤儿,不填写表示不享受参保优惠政策。优惠类别与实际缴费一一对应。“优惠证件编码”填写享受优惠的证件编码,如低保填写低保证编码,重残填写残疾证编码。

14级医保信息等级表.xls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注意事项.doc

市社保中心一封信.doc

医保信息等级表.xls

政策问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