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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使用空调设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26 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给在校学生提供优越的住宿环境,改善教学及住宿条件,我校对学生住宿楼栋已安装空调,凡有意愿者都可申请使用空调。入住空调宿舍的住宿费,将会按照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使用空调需缴纳遥控器押金费80/个,电费按实际消耗数计收。

各宿舍应遵守《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对擅自启用空调设备的宿舍,宿管部门按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对其批评、教育,报送学生管理部门及其所在系部,给予相关处分。对已擅自启用空调的宿舍,视作该宿舍全体成员在本学年选择启用空调设备,宿管部门通知学校财务主管部门按开通空调宿舍的住宿费标准收取住宿费。学生凡因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由违规操作者承担一切责任。

自愿申请开通的宿舍,去财务室缴费,在后勤部门报名登记,报名截止时间201499日。自愿放弃使用空调设备的宿舍,填写并提交附件1表格。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不予开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