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海大学文天学院资产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为掌握学校固定资产存量,进一步摸清家底,使现有资产得到合理配置,进一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现决定开展学期末资产清查工作。
凡产权属于学校、单价在500元以上的设备、软件等资产、教学设施、实习设施、办公设施等均在本次清查范围内(含办公座椅、课桌椅等)。资产清理以各单位自查为主,请各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清理登记表》格式认真自查登记。登记表于7月3号前报到后勤处资产科,后勤处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固定资产清理登记表》。
关于开展《河海大学文天学院资产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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