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教学楼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教学秩序,确保教室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进入教学楼人员应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服从有关人员的管理,不得干扰教师授课或学生学习。校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教学楼。 (二)教学楼各教室的使用需按照教务处制定的教学课程表指定的教室有序使用,各系部及辅导员组织各种活动需使用教室,须经教务处同意与教学楼管理员联系,在指定的教室进行,避免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三)教学楼是教学场所,务必保持安静。严禁在教学楼举办一切对学生学习有影响的活动。 (四)保持教室内墙壁、天花板、桌、椅整洁,不准任意移动桌椅,严禁随意把桌椅搬出教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准在桌面上、墙面上、门上乱涂乱画。教室内严禁吸烟。 (五)不准在教学楼内就餐或吃零食,进入教学楼要衣着整洁,不得穿背心、裤衩、拖鞋入内。 (六)进入教学楼要爱惜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教室无人时要关灯、关窗,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七)教学楼内的设备和设施(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日光灯、听力线、讲台等),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做它用,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八)遵守作息时间,任何人不得在教学楼内留宿。 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严重的将及时报告所在部门或系部,由相关部门对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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